时间:2021-08-02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是我国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而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公众参与的目的就是在让公众了解项目的类型、规模、建设地点、工程内容、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充分表达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并落实到具体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确保拟建项目从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初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万润工业园一期B03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发布第一次公示信息,现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万润工业园一期B03项目
建设单位: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C-53 地块,项目西侧为伊犁路,南侧为兰州大街,东侧为大季家河,北侧为海防林,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万润工业园现有厂区内。
建设项目性质:改扩建项目
技改后内容及规模:在预留地块建设B03车间,建设生产氧化,加氢,还原3条生产线,包括氨甲环酸钾生产线、氨甲环酸生产线和GHE生产线。形成年产65t氨甲环酸(药品级)、50t氨甲环酸(注射级)及5t治疗重症肌无力药物GHE的产能。
占地面积:厂址总占地面积 57823.6m2,拟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征地。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5783万元。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伯工
联系电话:18563816058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网址:www.valiantltd-cn.com。
(4)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以寄信、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5)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示单位: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9日